2013年8月22日,由省质监局组织的《绿色乡村基本条件及评价方法》、《绿色家庭基本条件及评价方法》两项地方标准的座谈会在我院召开,省局江涛副局长出席。省质监局、省委农村工作部、省环保厅、省“两型办”、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长沙县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攸县城乡环境同治办公室以及部分环保企业的领导和专家参加了会议。
两项地方标准由省标准化研究院牵头起草。在座谈会上,标准编制项目组负责人介绍了标准研究、制定工作进展情况,并对标准内容作了详细的说明。与会领导和专家听取项目汇报后,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充分肯定两项标准制定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希望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为湖南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环境整治提供很好的指导作用。
最后,江涛副局长进行总结性发言,肯定了标准编制的思路和主要内容,要求标准编制项目组结合参会的各位领导、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整理和分析,进一步完善标准,加快标准制定进展,争取尽快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