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技术性贸易措施主要涉及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协定)中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与《关于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中的食品安全与动植物卫生措施。这些措施在维护国家安全、保护环境、保障人类与动植物生命健康的同时,也常常被用作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指导、帮助企业成功跨越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WTO/TBT湖南咨询工作站(湖南省标准化研究院)每年编发《WTO与技术壁垒年度报告》。现将2010年年度报告内容摘录如下:
一、 各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状况
(一) TBT通报情况
1、 通报数量
2010年,WTO成员提交TBT通报共计1859项, 2009年至2010年的TBT通报出现了难得的平稳期(见图1-1)。
2、成员提交TBT通报情况
2010年,在所有WTO成员中,美国提交的通报数量位居首位,共计188项。提交通报数量位列前10位的成员明细见表1-1:
3、通报涉及的技术领域
在2010年WTO各成员发布的通报中,按照国际标准分类法,通报数量最多的是食品技术,其次是道路车辆工程、家用及商用设备等领域(见图1-2)。
(二) SPS通报情况
1、 通报数量
2010年,WTO成员共提交了1395项SPS通报,与2010年的1101项SPS通报相比,增幅达26.70%。
2、成员提交SPS通报情况
在2010年所有1395项通报中,美国、加拿大等十位成员共计提交857项通报,占2010年全部SPS通报的61.43%,见表1-2:
3、通报涉及的技术领域
从SPS协定覆盖的食品安全、动物卫生、植物卫生三大领域来看,2010 年SPS通报主要涉及领域仍然是食品安全,通报数量达1045项,占全部通报总数的74.91%,除此之外,动物卫生和植物卫生领域的通报数量分别为130项和257项,各占比9.32%和18.42%(注:一项通报可能涉及多个技术领域)。
二、主要技术性贸易措施
2010年,对我省农食产品、机电仪器、化矿金属、纺织鞋帽、橡塑皮革、玩具家具、木材纸张及非金属行业影响较大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如下:
(一)农食产品行业
2010年,农食产品行业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主要集中在食品及食品包装容器有害物质的限量标准、新型食品如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标准等领域。如欧盟2010年有关食品技术的TBT通报措施中,50%以上为食品添加剂及农兽药残留的限量标准。除此之外,印度在2010年发布了较为系统、完整的《食品安全标准法规》,规定了印度的食品当局及管理部门的职能分工、工作程序,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审判和上诉程序等相关内容。
(二)机电仪器行业
2010年,机电仪器行业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基本可以分为电子电器、机动车辆等产品的能效和安全标准两大类。其中,环保、节能标准主要包括:印度对部分电器实施的强制性能效标签要求及电子电气产品绿色指令、韩国的能效标签条例、沙特阿拉伯的家电系列标准、欧盟的家电产品能源标识指令等。安全标准主要包括:俄罗斯的低电压设备安全法规、美国《关于乘员碰撞保护的机动车辆安全标准》、韩国《汽车警告装置安全标准》等。
(三)化矿金属行业
2010年,化矿金属行业影响较大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仍然是欧盟《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的委员会条例》(简称REACH法规)。2010年,欧盟对REACH法规进行了多次修订,并规定了拟列入授权物质清单的首批化学物质,包括二甲苯麝香、丙二醛、环十二烷(HBCDD)、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和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自2010年12月起,含有上述化学物质的产品非经授权不得进入欧盟市场。
(四)纺织鞋帽行业
2010年,纺织鞋帽行业值得关注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主要包括,意大利关于纺织品和皮革制品的强制性标准体系、欧盟关于输欧产品的强制性原产地标识提案以及南非的消费者保护法规。该法规广泛涉及纺织品、服装、鞋等各类消费品,主要内容为上述产品的标签和信息要求。
(五)橡塑皮革行业
2010年,橡塑皮鞋行业最值得关注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是德国对皮革制品的铬酸盐要求,规定与人体接触的皮革制品,如皮革制成的袋子、背包、纺织品、表带、鞋和玩具等,其最终产品中不允许检出铬酸盐,以免消费者长期接触产生过敏、皮炎或致癌危险。2010年8月13日,德国皮革六价铬禁令正式生效实施。德国由此成为欧盟成员中第一个实施此禁令的国家。
(六)玩具家具行业
2010年,玩具家具行业影响较大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主要集中在消费品、尤其是儿童用品的安全标准方面。如韩国的儿童用品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要求控制铅、镉、镍、邻苯二甲酸盐、邻苯二甲酸酯、磁铁和磁性部件在儿童用品中的使用;加拿大最新公布的消费品含铅限量标准比旧版标准平均减少了85%。
(七)木材纸张及非金属行业
2010年,本行业的技术性贸易措施,除了美国莱西法案实施计划对木材、家具、纸张、书籍等产品的进口规定需引起重视以外,芬兰的建筑物节能法规、瑞典的建筑物防火安全标准、以色列的建筑物隔热材料标准以及智利在2010年大地震后修订的建筑物抗震设计官方标准都值得关注。
三、 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发展趋势与应对
(一) 湖南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状况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010年10月公布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中国企业影响情况调查报告》,湖南省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出口企业占我省出口企业总数的比例达35.14%,企业因此造成的年度直接损失及新增成本达23506万美元。此外,不同行业的出口企业受影响的程度也有很大差异。农食产品、化矿金属、橡塑皮革、木材纸张等行业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较大,省内上述行业受影响的出口企业比例均高于该行业全国平均水平。
(二)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发展趋势
2010年,各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发展主要表现出四大趋势。一是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化建设不断加强。许多WTO成员以框架性指令为先导,涉及具体产品的实施措施陆续出台,逐步形成系统性的技术法规体系。二是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健康、安全要求逐年提高,越来越成为影响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因素。三是节能、环保成为WTO成员制定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着力点,以促进全球可持续发展。四是发达成员仍是实施技术壁垒的主体,但发展中国家也越来越重视发挥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作用。
(三)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应对
1、提高应对工作的主动性
一是要充分认识、了解世贸组织有关协定及国外技术法规和标准。不但要积极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同时要发挥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提升产品技术水平、引导产业升级的正面作用。二是全省各部门要引导企业积极应对技术贸易壁垒,企业更要很好地适应国际市场要求、主动参与解决贸易争端。
2、技术性贸易应对措施
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企业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要积极开展标准化创新活动,提高产品技术水平。二是要跟踪了解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信息,及时提出评议意见,表达诉求和主张。三是遭遇“技术壁垒”,要主动维权,包括配合做好技术壁垒损失调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各级质检部门或TBT咨询机构,直至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
技术性贸易措施评议实例
——日本关于甲基谷硫磷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2010年11月1日,日本发布有关通报,修订甲基谷硫磷等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由于日方对甲基谷硫磷的限量标准不以相关国际标准为基础,将对我省柑橘、茶叶等农产品的出口造成不必要的障碍。根据WTO贸易政策审议规则及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经研究,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WTO/TBT湖南咨询工作站提出意见认为:日本不接受相关国际标准的规定,亦未阐明其科学依据及风险评估结果,违反了WTO/SPS协定。我们要求日方提供制定该标准的风险评估结果,并解释是否存在充分的科学理由,如无科学依据,我方希望日本能够尽可能地采用现行的国际标准来制定甲基谷硫磷的限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