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9期(总第78期)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编 2011年9月15日
本 期 目 录
市场准入报导
欧盟拟修订多种植物产品中嘧菌胺的最高残留限量
美国通过《无毒婴儿法案》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拟增加20种高度关注物质
美国发布家用冰箱和冷柜最终能效标准
欧盟公布新的电动玩具安全标准
欧洲行业组织发布新的《限制有害物质指令》指南
墨西哥发布热水器强制性标准
技术性贸易措施最新通报
沙特阿拉伯通报商业和住宅用电器和电动工具新标准
台湾通报煤气炉能源消耗和能效等级标签与检验要求
澳大利亚通报无包装肉类原产地标签法案
瑞士通报“减少乘用车二氧化碳排放”条例草案
加拿大通报环境保护法草案
瑞士通报能源法令修订草案
韩国通报机动车辆能效以及其等级和鉴定的法规草案
出口产品质量通报
美国对中国生产的拉力绳实施召回
美国对中国生产的LED夜灯实施召回
欧盟对中国生产的电热扇发出消费者警告等
知识园地
市场准入报导
★ 欧盟拟修订多种植物产品中嘧菌胺的最高残留限量
日前,欧盟食品安全局对多种动植物产品中嘧菌胺的最高残留限量进行了审查,并建议修改部分植物产品中嘧菌胺的最高残留限量。涉及的植物产品有鲜食葡萄、酿酒葡萄、草莓、番茄、茄子、绿皮南瓜等。
★ 美国通过《无毒婴儿法案》
2011年8月31日,美国加州通过《无毒婴幼儿法案》,该法案将禁止在加州范围内生产、销售适用于三岁及以下儿童使用双酚A含量高于百万分之零点一的婴儿奶瓶和水杯等用品。此外,法案还指出,替代双酚A的材料必须符合美国环保署和加州65指令,无致癌性、无生殖毒性,对儿童生长发育不会产生影响。
★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拟增加20种高度关注物质
2011年8月29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发布公告,拟将20种物质列入高度关注物质候选清单。这20种物质分别为铬酸铬、氢氧化铬酸锌钾、锌黄、硅酸铝耐火陶瓷、纤维、氧化锆硅酸铝耐火陶瓷纤维、邻苯二甲酸二甲氧乙酯、邻氨基苯甲醚、对特辛基苯酚、1,2-二氯乙烷、二乙二醇二甲醚、砷酸、砷酸钙、砷酸铅、N,N-二甲基乙酰胺、酚酞、4,4’-亚甲基双-2-氯苯胺、叠氮化铅、2,4,6-三硝基苯二酚铅、苦味酸铅等。
★ 美国发布家用冰箱和冷柜最终能效标准
2011年8月26日,美国能源部发布家用冰箱和冷柜最终能效标准。新标准规定了冷藏箱、冷冻箱、自动制冰机、立式、卧式冷柜中18种型号的产品的最大能耗限量值,到2014年,冰箱的效率将提高约25%,在冰箱的整个寿命周期预计将为消费者节约200美元以上的电费。新标准将在三年后生效。
★ 欧盟公布新的电动玩具安全标准
2011年8月11日,欧盟公布两项电动玩具安全新标准,分别是玩具机械物理特性标准和玩具可燃性标准。新的安全标准涵盖电动玩具的物理及机械特性、可燃性、电力特性和卫生等。新标准规定凡在欧盟市场销售的电动玩具和玩具零件,必须附有CE合格标志。
★ 欧洲行业组织发布新的《限制有害物质指令》指南
2011年7月20日,欧洲设备制造业公会发布新的《限制有害物质指令》指南,指南详细介绍了《限制有害物质指令》限制使用6种化学物质,即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指出指令适用范围包括所有电子设备、电线及零部件。
★ 墨西哥发布热水器强制性标准
2011年8月9日,墨西哥能源部发布了一项针对家用及商用热水器的强制性标准。该标准对热水器的最低能源效益标准、测试程序和标签要求等做出了新的规定。规定储能式、快速恢复或瞬时加热器水温从76度上升至84度时的最低能源效益标准;还要求热水器必须携带有产品的品牌、型号、热负荷、容量、操作、热效率、最低热效率、节能、额外热效率等信息的产品标签。
技术性贸易措施最新通报
★ 沙特阿拉伯通报商业和住宅用电器和电动工具新标准
2011年8月24日,沙特阿拉伯通报商业和住宅用电器和电动工具新标准。该标准规定在沙特阿拉伯商业和住宅使用的配电电压将从127/220伏转换到国际电压230/400伏,标准还规定从2012年5月21日,将不再允许进口127伏的电器和电动工具。
★ 台湾通报煤气炉能源消耗和能效等级标签与检验要求
2011年8月23日,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通报煤气炉能源消耗和能效等级标签与检验要求,将煤气炉的标签划分为五个等级,并要求包括以下项目:产品名称、产品型号、总耗气量、热效率值、能效等级、包含本次等级测定使用的煤气炉能效等级标准的公告的年份和公告号、此等级的注册号、由主管部门指定的其它条文,此外还规定了产品的标签要求、合格评定程序,及售后监督要求。
★ 澳大利亚通报无包装肉类原产地标签法案
2011年8月23日,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管理局通报无包装肉类原产地标签法案。该法案规定在澳大利亚生产、包装或销售的牛、羊、鸡肉产品必须加贴原产地标签。至此,澳大利亚强制性原产地标签要求涵盖了包装食品(包括包装的肉类)、无包装的猪、牛、羊、鸡、鱼肉及水果、蔬菜。
★ 瑞士通报“减少乘用车二氧化碳排放”条例草案
2011年8月17日,瑞士联邦能源办公室通报关于减少乘用车二氧化碳排放条例的草案。该草案在乘用车范围、具体排放目标、某些制造商的减损、创新环保手段信用额、共同分担、过度排放额外费用的最高点,以及生态创新等方面与欧盟法规(EC) No. 443/2009一致外,还划分了汽车进口的大进口商每次注册>50辆汽车)和小进口商(<50辆汽车),并规定了各自的任务和处罚措施。
★ 加拿大通报环境保护法草案
2011年8月15日,加拿大环境部和卫生部通报环境保护法中关于危险化学品和农药的草案。该草案规定了在加拿大禁止使用的物质、出口管制的物质及限制使用的物质。其中禁止使用的物质有十氯酮、异狄氏剂、毒杀芬、Alpha六六六、 Beta六六六;出口管制的物质有二硝基邻甲酚及其盐类、含苯菌灵大于7%、含克百威大于10%和福美双(CAS 137-26-8)大于15%的粉剂、所有三丁基锡化合物,包括:三丁基氧化锡、三正丁基氟化锡、甲基丙烯酸三丁基锡、三正丁基苯甲酸锡、三丁基氯化锡、三丁基锡亚油酸、三丁锡环烷酸;限制使用的物质包括对二氨基联苯和盐酸联苯胺、乙二醇甲醚、五氯苯、四氯苯、全氟辛烷磺酸及其盐类、包含以下物质之一的化合物:甲基谷硫磷、甲拌磷、特丁硫磷。
★ 瑞士通报能源法令修订草案
2011年8月15日,瑞士联邦能源办公室通报能源法令修订草案。该草案规定了家用电器产品的新标签制度、生态设计要求等内容,涉及的产品包括制冷电器(冰箱和冰柜)、家用洗衣机、家用洗碗机、电视机、不带镇流器的荧光灯、高压气体放电灯、能够启动这些灯的镇流器和灯具、循环器等。
★ 韩国通报机动车辆能效以及其等级和鉴定的法规草案
2011年8月12日,韩国通报测定机动车辆能效以及其等级和鉴定的法规草案。该草案规定了轮胎能效的测定适用范围、测试程序、测定方法、能效等级和标准、提供信息和能效等级的鉴定、授权测试机构的指定和责任、轮胎能效自我测试的应用和评估、宣布轮胎能效测试结果、为了保护消费者,轮胎能效售后监督、轮胎能效等级鉴定和标准的实施时间。
出口产品质量通报
★ 美国对中国生产的拉力绳实施召回
2011年9月8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与大吉德国际有限公司联合宣布对一种中国生产的拉力绳及套装实施自愿性召回。此次被召回的商品数量约为44.7万个。召回原因为,该款拉力绳的门上固定装置上有一个黑色的塑料球。该球可能脱落并给消费者造成意外伤害。截至目前,大吉德公司已经收到3起塑料球击中消费者眼睛的报告,其中2起造成永久失明。 为此,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建议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该款拉力绳,并在继续使用前卸下门上固定器装置上的塑料球,或者与大吉德公司联系获取修复拉力绳的说明,以消除潜在隐患。
★ 美国对中国生产的LED夜灯实施召回
2011年9月2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与承兴国际公司联合宣布对中国产LED夜灯实施自愿性召回。此次被召回的商品数量约为1万个。召回原因为,该款LED夜灯会发生过热、燃烧和融化的情况,导致消费者轻微烫伤。截至目前,该公司已经收到5起该款LED夜灯过热、冒烟和融化的报告,但无人员伤亡。为此,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建议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该款LED夜灯,并将其丢弃。
★ 欧盟对中国生产的电热扇发出消费者警告
2011年9月2日,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对一种中国生产的电热扇发出消费者警告。本案的通报国为法国。通报原因为该电热扇防潮和防水设计不符合规定,存在致使用者触电的危险。该产品不符合欧盟的低电压指令。目前,进口商或份销售已自愿对该商品采取撤出市场和召回措施。
★ 欧盟对中国生产的儿童裙发出消费者警告
2011年9月2日,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对一种中国生产的儿童裙发出消费者警告。本案的通报国为保加利亚。通报原因为该童裙的肩带太长,存在致儿童受伤的危险,且该产品不符合欧盟的相关标准EN14682。目前,保加利亚主管部门已下令将该商品撤出市场。
★ 美国对中国生产的修剪机实施召回
2011年8月23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与菲斯卡公司联合宣布对一种中国生产的流线型修剪机施自愿性召回。此次被召回的商品数量约为2200个。召回原因为,该款修剪机在使用过程中,发动机振动可引起丙烷罐磨损,导致丙烷泄露。直轴修剪机的丙烷罐颈部在使用中可能破裂。此外,高温会造成曲轴修剪机塑料切刀护罩变形或脱落,引发火灾或导致使用者割伤或灼伤。为此,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建议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该款修剪机,并联系菲斯卡公司进行全额退款。
★ 加拿大卫生部对中国生产的焊接延长线实施召回
2011年8月24日,加拿大卫生部与TSC商店联合宣布对一种中国生产的焊接延长线实施自愿性召回。此次被召回的商品数量约为850个。召回原因为,该款焊接延长线尚未经过检测,不确定其是否符合加拿大产品安全标准,存在安全隐患。为此,加拿大卫生部建议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该款焊接延长线,并到最近的TSC 商店进行全额退款,同时尽可能带上购买发票。
知识园地
★ CE标志
CE标志是欧洲共同市场安全标志。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目前,欧盟规定玩具、低压电器、医疗设备、电讯终端(电话类)、自动衡器、电磁兼容、机械等12类产品需加贴CE标志。CE标志必须加贴在产品上的显著位置,应清晰可辩,不易涂抹,若不能将CE标志直接贴到产品上,也可加贴到产品的包装或产品附带文件上,但需证明CE标志不能贴在产品上的原因。CE标志最低高度不得少于5mm,如果缩小或扩大应按比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