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WTO与技术壁垒通报

WTO与技术壁垒通报(2017年第12期)

来源: 科技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1-24      点击量:

本 期 目 录

技术性贸易措施最新动态

食品农产品

  南非发布罐装鱼类产品强制规范修订草案

  欧盟批准羟基酪醇作为一种新型食品成分投放市场

  布隆迪发布小麦粉和玉米标准草案

装备制造

  印度发布钢及钢制品质量控制法令草案

  泰国发布热浸冷轧钢筋标准草案

化矿金属

  欧盟发布化妆品条例

  美国豁免1,3-二溴-5,5-二甲基乙内酰脲残留

  澳大利亚更新化妆品进口规定

  韩国发布化妆品安全标准修订草案

  以色列发布与人体接触物品中镍释放量测试方法标准草案

  乌干达连续发布多项化妆品标准草案

新兴产业

  越南发布玩具安全技术法规修订草案

焦点关注

  我国两项措施成TBT例会特别贸易关注议题

  黔阳冰糖橙首次出口加拿大

  湘欧班列长沙至德黑兰顺利首发

“一带一路”•新兴市场国家技术性贸易措施简介

  越南

知识园地

  TBT协定关于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的定义

 

 

技术性贸易措施最新动态

南非发布罐装鱼类产品强制规范修订草案

2017125日,南非发布G/TBT/N/ZAF/224号通报,发布罐装鱼类产品强制规范修订草案。负责机构为贸工部。草案适用于罐装鱼类、罐装海洋软体动物和罐装甲壳动物及其制品,规定了生产、加工和处理、产品卫生要求、化学污染物和微生物污染物、包装设施操作要求。草案留有60天的评议期。

欧盟批准羟基酪醇作为一种新型食品成分投放市场

20171214日,欧盟发布(EU2017/2373号决议,批准羟基酪醇作为一种新型食品成分投放市场,同时规定了鱼油和植物油中的羟基酪醇最大使用限量不得超过0.215 g/kg,人造黄油中的羟基酪醇最大使用限量不得超过0.175 g/kg

布隆迪发布小麦粉和玉米标准草案

20171218日,布隆迪发布G/TBT/N/BDI/2-3两项通报,分别公布小麦粉和玉米标准草案。负责机构为布隆迪标准质量管理局。草案规定了小麦粉和玉米的质量要求、取样与测试方法。草案留有60天的评议期。

印度发布钢及钢制品质量控制法令草案

2017127日,印度发布G/TBT/N/IND/72号通报,公布钢及钢制品质量控制法令草案。负责机构为钢铁部。草案适用于国产及进口钢制品,生产商须获得印度标准局颁发的有效许可证方可进行生产,不得生产、销售或进口不符合标准及认证标志的上述产品。草案留有60天的评议期。

泰国发布热浸冷轧钢筋标准草案

20171219日,泰国发布G/TBT/N/THA/504号通报,公布热浸冷轧钢筋标准草案。负责机构为泰国工业部工业标准协会。草案规定了范围、定义、类型、质量等级、表面光洁度、尺寸和标准公差、化学成分、要求、标志和标签、取样、合格评定以及测试方法。草案留有60天的评议期。

欧盟发布化妆品条例

201712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 2017/2228号条例,规定化妆品中花生油的最大浓度不得超过0.5ppm,水解小麦蛋白的水解产物中肽的最大分子量平均值为3.5kDa。该条例于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后20天生效,同时规定2018925日之后上市的化妆品必须符合该条例的规定。

美国豁免1,3-二溴-5,5-二甲基乙内酰脲残留

   2017125日,美国环保署发布条例,决定当1,3-二溴-5,5-二甲基乙内酰脲作为抗菌农药配方的惰性成分使用,且用量不超过500ppm时,豁免其残留限量。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澳大利亚更新化妆品进口规定

2017129日,澳大利亚发布通告更新化妆品进口规定。新规定明确个人使用、用于商业用途的肥皂,以及动物源性物质少于20%的商业用化妆品无须提供许可证;动物源性物质超过20%的商业用化妆品和用于制造化妆品的散装配料,须随附进口许可证方能获准进口。

韩国发布化妆品安全标准修订草案

20171212日,韩国发布G/TBT/N/KOR/744号通报,公布化妆品安全标准修订草案。负责机构为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草案规定了非故意包含的镍的限值和检测方法;扩大了依替膦酸、十六烷基三甲基氯化铵、硬脂基三甲基氯化铵和山氯化三胺的使用范围;将化妆品许可防腐清单中的氯乙酰胺、对羟基苯酸苯酯、水杨酸苯酯移至否定清单中;增加了一种新的测试方法用来测量直发和烫发产品中的还原剂含量。草案留有20天的评议期。

以色列发布与人体接触物品中镍释放量测试方法标准草案

20171218日,以色列发布G/TBT/N/ISR/996号通报,发布与人体接触物品中镍释放量测试方法标准草案。负责机构为以色列WTO-TBT咨询点。草案修改采用了国际标准,增加了“长期与皮肤接触”的定义,确定了标准的适用范围仅限于镍释放量。草案留有60天的评议期。 

乌干达连续发布多项化妆品标准草案

20171220日,乌干达连续发布G/TBT/N/UGA/799800801802四项通报,分别公布化妆品用牛油树果油、润唇膏、唇彩和须后水标准草案。负责机构均为乌干达国家标准局。草案分别规定了上述产品的质量要求、取样和测试方法。具备治疗功效的产品不适用上述标准。通报均留有60天的评议期。

越南发布玩具安全技术法规修订草案

2017127日,越南发布G/TBT/N/VNM/114号通报,发布玩具安全技术法规修订草案。负责机构为越南标准、计量和质量总局。修订草案规定玩具中邻苯二甲酸盐的残留限量不得超过0.1%,并要求使用TCVN6238-6作为玩具安全测试方法,相关产品须符合TCVN 11332的电动玩具要求。草案还对玩具标签要求、质量和安全要求做了规定。草案留有60天的评议期。



焦点关注

我国两项措施成TBT例会特别贸易关注议题

2017118日至9日召开的WTO技术性贸易壁垒(TBT)委员会例会上,WTO成员开展了TBT协定的第8次三年审议。会上成员国共提出61项特别贸易关注。主要涉及加工食品、家用制冷设备、汽车、玩具、烟草、网络安全和固体废物七项新议题。其中有两项针对我国提出的特别贸易关注,分别是固体废物和加工食品。

2017年底起,我国对固体废物实施更严格的进口管理规定。此举旨在更好地管理固体废物,降低固体废物污染风险,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为此我国规定提供了6个月的过渡期。欧盟、日本、美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对此表达关注,希望可以将过渡期延长至5年。

另一项关于我国加工食品的特别贸易关注议题,欧盟、美国、危地马拉和新加坡纷纷表达了关注。他们认为中国此项规定将会增加他们出口商的额外成本,不利于他们国家对中国的加工食品出口。此项规定拟生效日期为201910月。

针对WTO/TBT例会提出的特别贸易关注新议题,我国质检、环保、食品等有关部门和企业须引起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固体废物进口管理等,是否属于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的管辖范围,如何在国际舞台上,利用好相关国际条约,促进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同时维护国家主权、网络安全,保护环境与公民健康,都是新时期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面临的新任务,必须下大力气加以研究解决。

黔阳冰糖橙首次出口加拿大

20171219号,湖南怀化首批黔阳冰糖橙出口到加拿大,创下了冰糖橙出口全国首例。

作为初级农产品,一方面品遭受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限制的比例明显高于其他行业。农残、重金属,是自然生长过程中很大可能会带入的,另一方面企业在收集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方面能力比较弱,也不够全面。此次黔阳冰糖橙在质检部门的政策指导、技术支持下,经过26项农药残留、重金属、保鲜剂等项目的检测,符合加拿大食品安全要求,方能顺利出口。

未来,质检部门将继续利用检验检测职能优势,通过构建贸易预警机制,积极收集、汇总、跟踪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建立技术性贸易措施公共信息和技术服务平台,帮助更多的优等农产品顺利出口。

湘欧班列长沙至德黑兰顺利首发

20171228日下午,湘欧班列长沙至德黑兰国际货运班列顺利首发。班列从长沙北铁路口岸国际货场启程,经霍尔果斯出境,途经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至伊朗首都德黑兰,全程近1万公里,运营时间约14天。

湘欧班列以湖南为“掌心”,“五指”展开延伸到欧洲、俄罗斯、中亚、中东、东盟。以长沙为支点,架起连接欧亚和东盟的桥梁,实现东(满洲里)、中(二连浩特)、西(阿拉山口、霍尔果斯)3个通道齐发,跻身全国班列第一方阵。长沙至德黑兰首发,标志着湘欧通道的掌型结构布局完成关键一步。长沙北铁路口岸已成为中国内陆省份开通中欧班列线路最多的口岸。

湘欧班列的运营实现“湘品出湘、优品入湘”,对助推产业升级,推动湖南开放型经济发展,对接“一带一路”倡议具有重要意义。

        

 

“一带一路”国家技术性贸易措施简介

越南  

 越南标准、计量和质量局(Directorate for Standards,Metrology and Quality,STAMEQ)隶属于越南科技部,下设三个质量保证和测试中心,主要职责包括:(1)编制和提交与标准化、计量、产(商)品质量有关的国家政策、战略、总体规划;(2)编制和评估国家标准草案;(3)编制、维护和使用国家计量标准,管理法定计量;(4)在科技部统一管理下,会同其它部门对本国市场上流通的产(商)品进行检查;(5)管理合格评定业务及在越南经营的合格评定机构;(6)提供校准、测试、检验、认证和其它业务,如TBT通报咨询点、国家质量奖、条码和编码的管理等;(7)代表越南参与国际和区域性标准化组织相关活动。

中国是越南最大的进口市场,越南主要从中国进口机械设备、工具及零配件;计算机、电子产品和零件;石油产品;燃气;各类钢材;整车;化肥等。越南对《产品和商品质量法》中定义的高风险产品有着严格的准入制度,须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由越南相关部委制定的特定产品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为依据,完成合格评定方能进口。高风险产品主要涉及医疗设备和医疗用疫苗、渔业饲料、农兽药、防爆设备、起重机械、建筑相关产品、劳保产品、摩托车安全头盔、儿童玩具、电线电缆等。对《产品和商品质量法》中定义的低风险产品实行自愿认证,以越南标准或者其他适用的国际标准为依据。自愿认证可以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进行,也可以由认证申请方采用自我声明的形式。

越南于2006117日加入WTO。近5年来共发布TBT通报109项,常年位居东南亚国家通报发布数量前列。通报措施集中在机械、设备、工具等领域。


知识园地

TBT协定关于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的定义

根据《WTO技术性贸易壁垒(TBT)协定》,技术法规是指规定产品特性或其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的强制性文件;标准是指经公认机构批准、供通用或重复使用,为产品或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规定规则、指南或特性的非强制性文件。合格评定程序则是指任何直接或间接用以确定产品是否满足技术法规或标准中的相关要求的程序,包括取样、测试、检验、评估、注册、认可等各种技术性程序。

根据TBT协定的规定,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区别主要是其法律效力的不同。技术法规是强制执行的,对标准的遵守则是自愿性的。由此,二者对国际贸易也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与标准相比,技术法规的强制性和法律约束力使其对国际贸易影响更大、更直接,成为最重要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之一。不符合技术法规要求的进口产品,禁止在市场上销售;而那些不符合标准的进口产品却仍然可以在市场上销售,只是由于与当地标准不符,其销量或市场份额将会受到影响。

值得指出的是,TBT协定对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定义与ISO/IEC的有关规定并不完全一致。根据ISO/IEC指南2的定义,标准可以是强制性的,也可以是自愿性的;但就TBT协定而言,标准是自愿遵守的,技术法规则是强制执行的;国际标准化团体制定的标准是建立在协商一致基础上的,而TBT协定还涵盖建立在非协商一致基础上的文件;ISO/IEC指南2定义的术语涵盖产品、加工和服务;而TBT协定只涉及与产品或相关加工和生产方法有关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