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江西省食药监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报了7批次不合格饮用水,主要为检出铜绿假单胞菌、铅、耗氧量、大肠菌群等不合格。
抽检中发现,有4批次饮用水被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其中有1批次同时被检出大肠菌群超标。分别为:金溪县武夷之源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山之脉”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8-3);江西省天景天然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8-1);上饶市清派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7-28)(同时检出大肠菌群超标);弋阳县华明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水(饮用山泉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7-27)。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 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
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矿泉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值得注意的是,有1批次饮用水被检出铅超标。不合格产品为:南城县仙姑泉饮用水厂生产的仙姑泉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8-8)。
铅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主要是环境污染带入原料的,说明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使用了铅含量超标的原料,也不排除从生产设备迁移入食品的可能。
另外,还有2批次被检出耗氧量超标,分别为:崇义县竹乡山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竹乡山泉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7-25);崇义县竹乡山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7-26)。
按照《GB 19298-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饮用水中耗氧量应≤2.0mg/L。耗氧量也称化学需氧量(锰法),以CODmn表示,又称高锰酸钾指数。它指以高锰酸钾为氧化剂,在一定条件下氧化水中还原性物质,将消耗高锰酸钾的量折算为氧表示(O2,mg/L)。水中还原性物质包括无机物和有机物,主要是有机物,因此耗氧量能间接反映水受有机污染的程度,是评价水体受有机物污染总量的一项综合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