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食药监局通报,为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日常食品安全,让消费者吃到放心粉丝、粉条等淀粉制品,该局委托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粉丝、粉条等专项抽检监测。
本次专项抽检计划从销售环节抽取样品200批次,抽样场所包括大型超市、批发市场以及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覆盖了杭州、宁波、温州等全省11个地市,共检出8批次样品不合格,合格率为96 %。
从抽检结果来看,浙江各区域粉丝、粉条等的抽检结果总体良好,除嘉兴市、绍兴及台州市有检出不合格样品,其余8个地市的抽检合格率均为100.0%。
8批次不合格样品中,6批次检出铝的残留量超标,分别为:巨野县昌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农老头家纯红薯宽粉、农老头家纯红薯大宽粉(红薯粉条)、农老头纯正薯粉条(红薯细粉);台州欧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长条粉丝;东莞市大岭山思成食品批发行(思成食品批发行)销售的红薯粗粉;浙江供销超市有限公司新河弄店销售的粉皮。
粉丝、粉条中添加含铝食品添加剂可使产品韧性更好,在开水中不易被煮烂。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β-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5年 第1号)规定,粉丝 、粉条中铝的残留量不得高于200mg/kg。而铝元素不是人体必需矿物质,并且具有潜在毒性,人摄入过多的铝含量会在体内形成累积,对脑神经有毒害作用,儿童如果过量食用铝超标的食品,会影响智力发育和骨骼生长。
还有2批次检出二氧化硫(亚硫酸盐)残留,分别为宣城市苏氏粉丝厂生产的粉丝和杭州贝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圆白粉丝。
亚硫酸盐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亚硫酸盐可以提高粉丝、粉条等的色泽、延长保藏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粉丝、粉条等中不得添加。亚硫酸盐被人体摄入后不仅能破坏人体内的维生素B1,影响人体对钙的吸收。同时,亚硫酸盐水解对人的胃肠有刺激作用,容易引起为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等。
小贴士
1、建议在购买粉丝、粉条时应首先选择正规商场和较大的超市,优先选购大企业生产的纯预包装产品,在选购散装称重产品和网络销售产品时,应加强产品外观辨识。
2、正常粉条的色泽略微偏黄,接近淀粉原色,颜色特别亮白或发乌的粉条最好不要购买。
3、如果粉丝、粉条久煮不烂,可能是明矾超量或者加入了其他非法添加物。所以消费者选择粉条、粉丝,不能只追求产品的口感和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