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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18批次食品不合格,多批次水产品检出禁用药物

来源: 食品伙伴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9-15      点击量:

14日,海南省食药监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报了18批次食品不合格,其中16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均为水产品,不合格原因为被检出禁止使用且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药物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或者重金属超标等。

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中,有12批次为检出禁用药物氯霉素,分别为:三亚临春农贸市场徐二山鱼摊销售的花螺,三亚百姓养生城饮食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象拔蚌、黄金贝、天鹅蛋贝,琼海嘉积北门农贸市场王应意摊位销售的黑海螺,海口龙华汇鑫陈红君水产品摊位销售的罗非鱼,海口龙华吴静平海鱼摊销售的车螺,儋州那大红旗市场吴爱姣海螺摊销售的海白螺,三亚坤记海产品店销售的象拔蚌、毛螺,海口秀英王海英水产品摊位销售的芒果螺,海口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沙白蛤。

还有2批次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分别为:文昌盛世百佳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泥鳅,海口龙华新海府松涛渔乡销售的淡水虾(罗丝虾)。

另外,还有1批次屯昌屯城农博城市场郑启丽摊位销售的红花蟹(海水蟹),镉(以Cd计)检出值为0.9mg/kg,标准规定为≤ 0.5mg/kg1批次文昌文城酸菜鱼王餐厅销售的黑鱼,隐性孔雀石绿检出值为1.6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据了解,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孔雀石绿均为农业部规定的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规定镉在甲壳类水产动物中的检出值不得大于0.5mg/kg。水产品中镉超标可能是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

除上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外,还有1批次儋州那大新麦香饼店生产销售的方糕(规格:300g/袋)检出铝超标;1批次海口沐海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沐海人牌卤制牛肉(五香味)(规格:57/包),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海南省食药监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药监管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食药监管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不合格样品的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食药监管局官网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