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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荣获“2012届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荣誉称号

来源: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12-20 作者: 点击量: 

我院自2010年荣获“省直文明单位”称号以来,持续深入开展“省直文明标兵单位”创建活动。近日,由中共湖南省直机关工委下发《关于表彰2012届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的决定》,正式授予“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院以“创建文明标兵单位、打造优质服务品牌”为目标,通过“四个创建”引领各项工作,使得我院的竞争力、影响力和社会贡献率都得到了全面提升,有力地推动了事业发展。一是上下结合、带头创建。院班子始终把保持和提升文明创建水平作为全院的重要任务,与省局创建步调保持一致,结合上级的创建要求和标准,在人、财、物上给予大力支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二是系统结合、立体创建。根据省、市、县三级代码管理体系的特点,在全省107个办证点开展省级文明服务窗口创建活动,以点带面,开创了全省文明窗口提质新局面,树立了质监部门的良好形象。三是立足服务、主导创建。通过服务社会、服务政府、服务贸易、服务企业、服务科技,使得文明创建不断融入湖南省经济社会建设的主战场,科技、代条码等业务工作进入全国一流水平,法人库建设跃居全国领先地位,实现对社会新的贡献。四是以人为本、和谐创建。坚持以人为本抓创建,尽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使得全院上下和谐团结、职工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党务工作连续三年获得上级表彰,并荣获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窗口建设得到总局肯定,单位形象发生根本变化。

下一步,我院将在获省直文明标兵单位的基础上,按照蒋局长的要求,创建省文明标兵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