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码体系是整个GS1系统的核心,是对流通领域中所有的产品与服务(包括贸易项目、物流单元、资产、位置和服务关系等)的标识代码及附加属性代码,如图3-2所示。附加属性代码不能脱离标识代码独立存在。
1.2.1 代码结构
1.2.1.1 全球贸易项目代码(GTIN)
全球贸易项目代码(Global Trade Item Number,GTIN)是编码系统中应用最广泛的标识代码。贸易项目是指一项产品或服务。GTIN是为全球贸易项目提供唯一标识的一种代码(称代码结构)。GTIN有四种不同的编码结构:GTIN-13、GTIN-14、GTIN-8和GTIN-12(如图3-3)。这四种结构可以对不同包装形态的商品进行唯一编码。标识代码无论应用在哪个领域的贸易项目上,每一个标识代码必须以整体方式使用。完整的标识代码可以保证在相关的应用领域内全球唯一。
对贸易项目进行编码和符号表示,能够实现商品零售(POS)、进货、存补货、销售分析及其他业务运作的自动化。
GTIN的四种代码结构:
1.2.1.2 系列货运包装箱代码(SSCC)
系列货运包装箱代码(Serial Shipping ContainerCode,SSCC)的代码结构如图3-4。系列货运包装箱代码是为物流单元(运输和/或储藏)提供唯一标识的代码,具有全球唯一性。物流单元标识代码由扩展位、厂商识别代码、系列号和校验码四部分组成,是18位的数字代码。它采用UCC/EAN-128条码符号表示。
结构种类 扩展位 厂商识别代码 系列号 校验码
1.2.1.3 参与方位置代码(GLN)
参与方位置代码(Global Location Number,GLN)是对参与供应链等活动的法律实体、功能实体和物理实体进行唯一标识的代码。参与方位置代码由厂商识别代码、位置参考代码和校验码组成,用13位数字表示,具体结构如图3-5。
法律实体是指合法存在的机构,如:供应商、客户、银行、承运商等。
功能实体是指法律实体内的具体的部门,如:某公司的财务部。
物理实体是指具体的位置,如:建筑物的某个房间、仓库或仓库的某个门、交货地等。
1.2.2 GTIN的编码原则
企业在对商品进行编码时,必须遵守编码唯一性、稳定性及无含义性原则。
■ 唯一性
唯一性原则是商品编码的基本原则。是指相同的商品应分配相同的商品代码,基本特征相同的商品视为相同的商品;
不同的商品必须分配不同的商品代码。基本特征不同的商品视为不同的商品。
■ 稳定性
稳定性原则是指商品标识代码一旦分配,只要商品的基本特征没有发生变化,就应保持不变。同一商品无论是长期连续生产、还是间断式生产,都必须采用相同的商品代码。即使该商品停止生产,其代码也应至少在4年之内不能用于其他商品上。
■ 无含义性
无含义性原则是指商品代码中的每一位数字不表示任何与商品有关的特定信息。有含义的代码通常会导致编码容量的损失。厂商在编制商品代码时,最好使用无含义的流水号。
对于一些商品,在流通过程中可能需要了解它的附加信息,如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号及数量等,此时可采用应用标识符(AI)来满足附加信息的标注要求。应用标识符由2~4位数字组成,用于标识其后数据的含义和格式。
1.2.3 影响GTIN变更的因素
除了基本原则外,GTIN的分配和变更还应考虑若干影响要素,详见《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用户手册》。
1.2.4 再利用GTIN的周期
不再生产的产品的GTIN,自厂商将该种产品的最后一批货配送出去之日起,至少48个月内不能被重新分配给其他的产品。
根据产品种类的不同,这一期限会有所调整。对于服装类商品,最低期限可减少为30个月。例如钢材可能存放多年后才进入流通市场,这一期限会很长。因此,厂商在重新使用GTIN时,必须对原商品品种在供应链中的流通期限做一个合理的预测,避免使用该GTIN的原商品品种与新商品品种同时出现在市场上,造成商品流通的混乱。
注意,即使原商品品种已不在供应链中流通,但因保存历史资料的需要,有时它的GTIN仍然会保存在厂商的数据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