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9日,由我院牵头起草的《乡村绿色家庭》、《绿色乡村》两项地方标准审查会在省局举行。会议由省局标准化处主持。江涛副局长到会作了重要讲话。参加会议的有省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省“两型”办、省社会科学院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与会专家听取了标准起草情况汇报、标准编制说明和征求意见情况,对标准条款逐条进行深入讨论后,一致通过两项地方标准的审查。
会议认为,《乡村绿色家庭》、《绿色乡村》标准充分考虑了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和需求,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强,符合我省乡村绿色家庭、绿色乡村创建和评价工作实际。标准填补了国内空白,对指导和规范农村家庭成员生产、生活行为和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绿色乡村建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