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湖南省进行了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统筹开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2024年7月12日,二十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督察报告。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24年8月20日向湖南省委、省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蒋卓庆通报督察报告,湖南省委书记沈晓明作表态发言,湖南省省长毛伟明主持会议。翟青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湖南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湖南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长江保护修复,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力度较大,取得较大成效。
湖南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殷殷嘱托,把绿色作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的坚实底色,积极构筑“一江一湖三山四水”生态屏障。出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的专门文件,以及《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湖南建设的实施意见》,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积极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开展长江岸线清理整治,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持续开展“洞庭碧水”专项行动、洞庭湖总磷控制与削减攻坚行动,西洞庭湖、南洞庭湖分别连续3年、2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水质。持续推进湘江、资江、沅江、澧水流域保护与治理工作,四水干流连续4年保持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水质。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开展森林及生物多样性保护。
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积极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建立党委巡视、人大执法监督、政府督查、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纪委监委“洞庭清波”等联动协作机制。大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地级城市实现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全覆盖。着力开展尾矿库闭库治理。2023年,全省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为98.6%。
湖南省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24年7月上旬,督察组交办的3947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或阶段办结3680件。
督察指出,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较大成效,但对标对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湖南省担负的重要使命相比,与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盼相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还有一些短板和差距。
一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刚性约束认识不够,生态保护责任扛得不牢。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监管放宽标准。一些地方和部门担当作为的责任意识不强,个别地方甚至弄虚作假。一些地方非法采砂屡禁不止,有的甚至严重破坏湿地洲滩。个别流域存在以河道清淤疏浚名义违规采砂行为,破坏河道生态。
“两高”项目盲目上马管控不严。衡阳等地在未落实产能置换指标的情况下违规上马“两高”项目,有关部门违规为其备案。一些项目未按要求完成能耗替代。
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怀化市相关主管部门为完成污水收集率和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考核目标,指使污水处理厂编造进水浓度数据。有的第三方检测公司通过不如实采样、修改检测数据等方式,将超标数据修改为正常数值,以此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使排污超标企业蒙混过关。
一些督察整改任务推进不力。个别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不到位,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不升反降。
二是洞庭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依然突出。水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明显,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改造滞后,管网老化破损、错接混接漏接现象比较普遍。全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高于100毫克/升的规模占比低于国家要求。长沙等地存在雨季生活污水溢流等问题。有的地方黑臭水体整治成效不稳定,出现返黑返臭。
南洞庭湖保护不到位。益阳市基本未开展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平沟还水等生态修复工作,实验区部分区域被违规用于林木种植。个别地方主管部门在未开展充分论证、未经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等情况下,即在保护区核心区填堵土石方构筑围堰。
生态破坏问题仍然多发。有关部门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面要求不严,监管不到位。多个自然保护地存在生态破坏行为,祁阳浯溪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内存在生活污水排放口,大量生活污水直排。个别地方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责任未落实,部分石漠化生态修复区域被项目侵占破坏。个别风景名胜区一级保护区内存在违规建设和违规经营问题。
此外,岳阳等地“十年禁渔”监管不严,存在地笼网、拖网捕鱼等情况。
三是污染防治工作仍然存在短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2023年PM2.5浓度高出全国平均水平6.4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达到66天。产业结构调整进展缓慢,交通运输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滞后。娄底等地部分企业违法排污问题突出。一些地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不力,个别企业减排措施启动不及时,有的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擅自降低应急响应等级,有的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
建筑垃圾混堆乱倒。多数县(市、区)未出台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未实行建筑垃圾联单制度,一些县(市、区)未建成建筑垃圾信息管理平台。张家界等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低,建筑垃圾乱堆乱倒多发频发,甚至存在建筑垃圾渣土场违规占用林地问题。
四是一些领域生态环境安全隐患突出。部分历史遗留废渣治理迟缓,存在大量废渣随意堆存现象。个别矿区雨季大量淋溶水外排。部分尾矿库渗滤液长期外排,有的通过坝下雨水管外排废水,有的渗滤液排入外环境或长期溢流,有的未设置撇洪沟、无防渗措施。
督察要求,湖南省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扛牢“守护好一江碧水”“守护好三湘大地的青山绿水、蓝天净土”的政治责任。要加强长江及洞庭湖保护与修复,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做实做深做细各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要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督察强调,湖南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个工作日内报送党中央、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湖南省委、省政府处理。
(文/刘燕娟 张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