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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湖南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单位预算公开

来源: 事业发展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3-11      点击量:46

2025年湖南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2025年单位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2025年单位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资金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2025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我院隶属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职责由两方面构成:

一是为省市场监管局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

1.承担质量研究和服务职能。承担宏观质量研究和质量信息统计分析、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推广与应用,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品牌建设、质量信用评价等技术性工作和政府质量考核、政府质量奖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2.承担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长株潭)管理与服务职能。协调创新基地建设与运行、开展技术标准协同创新和推广应用。承担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授权的相关工作。

3.承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与服务职能。承担代码数据库建设和运维、代码数据质量管理工作,并为社会提供服务。

4.承担商品条码管理与服务职能。开展物品编码自动识别质量检验。承担物品编码行政执法的事务性工作。

5.承担市场监督管理质量和标准化相关理论、规划、政策研究及综合分析。

二是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

1.承担标准化研究、标准化体系建设、标准制修订和标准应用推广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2.承担标准信息公共服务职能。负责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化专家库建设与服务工作。为湖南省新型标准体系建设、标准水平评价、标准实施评估等标准化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3.承担WTO/TBT研究和技术服务职能。履行“中国WTO/TBT湖南咨询工作站”职责。承担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规划研究。

(二)机构设置。内设机构6个,详细职能职责如下:

1.综合部。负责院日常管理、党建、纪检监察、文秘、宣传、人事、后勤、工会、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2.事业发展部。负责科技、财务、资产、网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源管理及数据库建设维护等工作。

3.质量品牌和物品编码研究所。负责质量发展规划、政策、理论研究及服务工作。负责湖南省品牌建设相关研究与服务工作。开展物品编码自动识别质量检验。承担物品编码行政执法的事务性工作。

4.标准化战略和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所。负责标准化基础理论、政策、规划和体系研究,对外交流与联络,重点领域的标准化研究和应用推广等技术性工作。

5.公共管理和服务标准化研究所。负责相关领域的标准制修订、标准化体系建设和标准应用推广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标准化专家库的建设与维护工作。为湖南省新型标准体系建设、标准水平评价、标准实施评估等标准化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6.高新技术标准化和知识产权研究所。负责“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长株潭)”建设、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工业、新型优势产业的标准化研究;负责知识产权相关研究和技术服务。

二、预算单位构成

湖南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无下属预算单位。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5年本单位收入预算1319.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19.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11.9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库维运专项经费政策性压减了54万元。二是标准化专项经费拨款较上年减少了60万元。三是其他收入减少了《衡山实验室标准品牌平台建设》专项资金15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本单位支出预算1319.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006.37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16.7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60.53万元,卫生健康48万元,住房保障8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11.9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库维运专项支出经费政策性压减了54万元。二是标准化专项支出经费拨款较上年减少了60万元。三是减少了《衡山实验室标准品牌平台建设》专项支出资金15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5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319.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6.37万元,占76.26%;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16.70万元,占1.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53万元,占12.16%;卫生健康支出48万元,占3.64%;住房保障支出88万元,占6.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本单位基本支湖南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2025年预算公开表.xlsx出预算数102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5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299.6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信息化建设支出119万元,主要用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库运行维护等方面;质量基础支出158.40万元,主要用于标准化课题研究、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长株潭)运行等方面;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维护国有资产完整和安全等日常运转方面;培训支出15.20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干部职工素质提升及专业技能培训活动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运行经费:2025年本单位运行经费67.1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6.25万元,下降40.80%,主要是2024年及以前年度因事业单位改革,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停,由上级补助的运行经费缺口,因政策性压减,减少了87.88%。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5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3.30万元,主要是:一是大力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由于部分工作调整,原用于条码监督抽样的外勤用车取消,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降低。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5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7万元,拟召开20场次会议,人数335人,内容为:一是标准化项目研讨会。针对2025年立项的14项标准化课题,对阶段性研究成果召开专家研讨会。二是标准化课题验收评审会。根据课题立项要求,对项目研究成果进行验收,召开专家评审验收会。三是衡山实验室标准品牌建设平台(一期)验收工作会议。四是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项目验收会;培训费预算16.70万元,拟开展7场次培训,人数152人,内容为一是检验人员培训;二是标准化专业能力提升培训;三是党建教育培训;四是干部职工素质提升培训;五是职工继续再教育培训;六是信息化安全培训;七是其他业务培训;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0次,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5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3.5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4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不含车辆)。2025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不含车辆)。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319.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0万元,项目支出299.6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5年单位预算表

 湖南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2025年预算公开表.xlsx